去年十堰城区机动车违停39.5万起 今起城区专项治违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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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5-01-12 16:23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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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据市公安交管部门统计,去年是“五城联创”、 “保水质、迎调水”等专项工作的关键年,市公安交管局先后与市五城联创办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、商务局等部门协作,在城区先后组织开展违法停车、摩的、占用小区消防通道、占道售卖水果车辆整治等专项行动6次,督办检查通报6次,现场共查处违法停车5548起。

  除了联合整治外,市公安交管局专项整治也成为常态,去年城区共开展针对机动车违停的专项整治20余次,其中最长的一次为一个月。而每天城区各路面直属大队录入的交通违法行为中,违法停车几乎占交通违法的一半。

  在去年交通违法数据统计中,城区机动车违停有39.5万起,占城区交通违法总数的46.1%。因交通违法被列入“黑名单”的近百辆车辆中,大多数违法行为是违停,其中最严重的一辆车违法行为达244起。

  “7路4巷”成违停“重灾区”

  市公安交管部门统计,违法停车主要集中在城区“7路4巷”,即:人民路、朝阳路、公园路、江苏路、车站路、车城路、东岳路,4巷包括山西巷、港晖巷、邮电街、市府路(巷)。

  这些路段主要处在城区商业中心街区,以人民路为例,五堰至人民商场路段、太和医院附近路段是违法停车最为集中的地方,而这两个路段分别是商业集中区和医疗集中区。此外,在一些学校门口如人民小学、十堰市外国语学校等路段,学生上下学时也是违停高峰时段。

  为了解决部分路段停车难,根据实际情况,市公安交管局从人性化角度考虑,对人民路、朝阳路、公园路进行限时、限地停放,规定每日20时至次日7时,车辆可在人民路柳林岗以南至十堰一桥,中岳路立交桥以南至朝阳路转盘,公园路张湾医院岗亭处以东至文化路口(市图书馆所处的路口)停放。

  车多车位少成违停主因

  违法停车占据各类交通违法近半壁江山,与停车位严重不足有直接关系。市公安交管局一位负责人透露,目前十堰机动车保有量57万余辆、机动车驾驶人近65万名;其中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超过20万辆,而城区公共停车位仅万余个,原规划的31处地下停车场也被挪作他用,“供需矛盾特别突出。”

  这位负责人介绍,考虑到居民的实际停车要求,在各小区周边,交警主要还是进行疏导而不是执法,否则处罚量绝不会是目前统计的数字,“这是因为很多老旧小区根本没有停车位,而新建小区的停车标准是按照1995年的有关规定建设,停车位根本就不够。”

  这位负责人认为,违停行为较多除了停车位少外,与一些司机为图方便,部分商业集中区和医疗机构过度集中,以及停车位建设滞后也有一定关系。

  今起专项整治机动车违停

  针对车主违法停车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,市公安交管局重点加大对违法停车的专项整治,1月12日至21日,城区开展为期10天的机动车违停专项整治行动。

  据了解,此次重点整治机动车在以下路段违法停车:在导向车道、公交站点(公交专用车道)、加油站、消防栓(队)、人行横道、交叉路口、铁路道口、急弯路、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(桥梁、陡坡)等禁止停车的路段;在城区设有禁停标志、标线的路段;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;机动车双排、多排停放或违停,严重影响交通致使交通拥堵的严重违法停车行为;摩的在路口违法停放。

  整治路段为车站路、火车站广场周边、东风大道51岗至黑龙江路路口(51市场);人民路、江苏路、朝阳中路、柳林路;车城路45厂至青年广场路段、公园路、朝阳北路、汉江路六堰转盘至公交集团路段;车城西路十堰四中路口至与方山路交界处路段;上海路路口至熊家湾立交桥路段、北京北路、天津路与柳林路交界处至京东路路口;白浪路;东岳路。

  凡是机动车在严管路段违停,双排、多排停放或违停,严重影响交通致使交通拥堵的一律从严处罚,依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、禁止标线,扣3分罚款100元,在城区其他道路违停的,罚款1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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